为规范我们教学实验室的开放工作,根据《122大阳城集团网站实验室工作暂行条例》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教学实验室面向学生课外开放,为训练学生技能,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挥重要作用,并逐步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。
二、开放内容要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要求,确定开放内容。
三、每学期开学初应将本学期实验室开放时间、内容等向师生公布。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按规定期限预先向实验室登记。
四、开放实验室,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,做好设备、材料等开放实验准备工作,并尽可能派指导教师参与开放工作。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、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与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
五、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,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参考资料,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,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。
六、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,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。损坏仪器设备的按照学校与学院有关规定予以赔偿。
七、实验室开放时,须有指导教师或聘请的有关管理人员值班,负责做好教学秩序、器材供应、实验室安全等管理工作,并认真做好开放记录工作。
八、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,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其他实验结果,实验室须做好成果收集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