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
太阳成集团tyc122cc固定资产管理办法

作者:文新院发布时间:2014-10-18浏览次数:

太阳成集团tyc122cc固定资产管理办法

 

一、   学院固定资产分为实验教学、科研和办公三个使用方向,包括设备、软件和家具等。本着“谁使用,谁保管,谁负责”的总体原则,新闻系实验室固定资产由实验中心主任总体负责,各实验室负责人具体负责。专职实验员协助实验中心主任协调管理全院实验室固定资产。北方民族文献数据库固定资产由该项目负责人负责,教师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由本人保管。办公用固定资产由行政办负责人负责,实际领用人具体负责。学院指派一名负责人牵头协调全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。

二、   学院各专、兼职管理岗工作人员均配置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和一个无线路由器,固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可以配置一台电脑。学院根据工作需要购置3-5台照相机和笔记本电脑备用,用于网站建设、会议、学生活动、出差等,各专兼职行政管理岗工作人员和全院教师均可根据工作需要借用。备用设备由行政办公室保管。

三、   办公设备和实验器材的借用需认真履行借还手续。其中办公设备的借用须由本人提出申请,学院负责人审批,填写借条,按期归还。实验器材(包括科研数据库)的借还手续另作详细规定。

四、   学院工作人员离职前(包括调离、退休)前须归还所用固定资产方可办理相关手续。

五、   学院对规定资产建立台账,每年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的盘点,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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